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2017-11-29 12:04:06 励石律师事务所

  有的上班人士想要终止劳动合同去进行换工作或者跳槽的话,就得要了解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常识了。今天我们重庆合同纠纷律师就来跟大家说说这方面的相关知识。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中建立的劳动关系是由于某些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止的。 雇主和雇主之间的原始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劳动法》中劳动合同的终止限于两种情况,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 《劳动合同法》已经完善和丰富,劳动合同终止合同增加到六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回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以劳动合同最后一天的二十四日为准。

  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作为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凭证。 证书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取消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地点和单位的服务年限。

  以上就是关于我们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的相关常识了,我们如果想要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的话,这些相关的法律常识是必须要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