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2018-01-09 11:05:21 励石律师事务所

  在现在这个社会上,很多事情我们都需要进行合同的效力来约束双方,让大家能够更加自律,重庆合同纠纷律师下面就来说明下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1、合同双方存在两方或多方。所谓合同主体,是指人民的实际合同,既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未来,也可以是合同代理人,合同主体和合同当事人不同,主要合同是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他们是实际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缔结双方的合同必须是“依法”。所谓“依法”签订的合同,就是订立合同,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因为合同是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义务是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并承担,所以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当事人缔结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不承认和保护当事人。因此,双方达不成协议的目的,合同的签订也没有意义。

  3、各方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也就是说,合同必须由双方谈判。 所谓共识,是指经过谈判和谈判达成的一致意见,不存在分歧。

  4、合同的设立应有报价和承诺阶段。 要约的承诺是建立合同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必须经历的两个阶段。 如果合同未得到承诺,但只保留在招标阶段,合同不成立。 合同由合同双方的谈判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协议组成。

  合同是需要成立了以后才能够生效的,我们要牢记这一点,这样我们才能够保证我们的合同是具备法律效益的,能够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