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纠纷如何解决?

2018-05-24 09:10:16 励石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有关工期纠纷,这些纠纷主要是针对于哪些情况呢?励石重庆建筑工程律师就这个问题来为大家简单的说明下,饼告诉大家应该如何去进行解决。

  一、确认开始日期

  开始日期是建设项目时期的起点,也是控制持续时间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通常,开始日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1.合同规定了具体日期作为开始日期。

  2.以承包商合同开始通知中的日期作为开始日期。

  3.监事开始通知所述的生效日期。

  4.承包商提交的启动报告或启动申请的开始日期已获批准。

  如果有开始会议记录并且开始通知明确定义了开始时间,则可以将其用作证明; 如果没有这样的证据,则可以将开始时间用作开始施工报告的开始时间; 如果这些不可用,时间通常可以用作证据。

  二、确定完成时间

  完成意味着承包商完成施工任务。一般来说,在项目完成后,承包商在接受之前将接受验收并确认验收。然而,实际上,在承包商完成项目完成日期和完成验收时间之间通常会有一段时间滞后。关于确定完成时间,司法解释规定:

  1.双方确认的日期是完成日期。

  2.如果施工具备验收资格,完工验收完成日期为完工日期。

  3.承包商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如果承包商推迟接受,承包商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是完成日期。

  4.如果承包商未经授权未使用该项目,转让项目的占用日期应为完成日期。

  由于上述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施工期延期以及承包商事业造成的施工期延期,导致施工期和索赔延期。为了主张延长施工期和索赔,承包商必须提供证据,即在施工过程中有必要保留相关材料和文件。这是对施工管理是否标准化和是否有完善体系的考验。

  三、工期顺延

  施工期的法定期限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施工期限主要为:

  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经常要求承包商增加工作量,这不可避免地导致工期的增加。

  2.由于承包商设计变更,承包商不能施工的期间应从项目期限中扣除。

  3.如果承包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施工图等必要信息,导致承包商无法进行施工,承包商应计算承包商提供的日期为施工提供必要的信息。

  4.如果承包商未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承包商有权停止工程。因此,施工期的延误应由承包商承担。

  5.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商指定的承包商与承包商不适当连接而造成的施工期延误,应由承包方承担。

  产生工期上的纠纷之后,我们就必须要保证按照以上的规定来进行解决,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在这个问题上不会纠结过久而产生更大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