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和要求

2018-08-09 09:09:03 励石律师事务所

  行政诉讼案件中因为会需要用到各种各样的证据,所以我们必须要保证我们的证据满足应用于行政诉讼的需要。而这就需要我们去了解其相关证据的特点以及要求了,很多人就是对这一点不是很清楚,导致最后出现证据无效的情况。励石重庆行政诉讼律师事务所今天就来为大家普及这方面的相关知识。

  1.证据来源具有特定性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原则上来自于行政执法程序的过程,属于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而产生的。一般情况在没有法院的特许,通常是不允许我们继续取证的。这是由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决定的,这一原则以行政管理为基础,而行政案件以行政证据为依据。

  2,证明对象的具体性

  行政诉讼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法性是诉讼过程中的焦点。行政行为在合法性方面的争议就是属于行政诉讼的本质。

  3.证明主体的特定性

  行政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围绕争议焦点确定的一个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也会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的主题是必须要是具体的,只能是行政机构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4.证明要求的特定性

  认证要求也称为证明标准程度。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这一标准要求被告提供证据证明已经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对于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以及要求,我们必须要去明确,这样我们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才不会因为证据问题而导致我们的诉讼结果受到影响,这样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