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侦查的期限有何规定?

2018-11-06 10:53:59 励石律师事务所

  在进行刑事案件的处理时,我们会需要经历很多不同的阶段,其中有一个就是公安侦查的阶段。励石重庆行政诉讼律师下面就来给大家说说对于这一阶段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后,通常会有3日提交检察院逮捕。这阶段时间可以延长一到四天。检察院一般会在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犯下多种罪行的重大嫌疑人,逮捕期限可以延长至一个月,这意味着刑事拘留一般超过十天,最长的是三十七天。

  被捕后的调查期一般也不会超过两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比较复杂的案件则可再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的区域,有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犯罪等,可以由省检察院再延长两个月。对于可能被判处十年或十年以下刑期的嫌疑人,经省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换句话说,公安阶段的时间通常是两个半月到三个月,最长的是八个月。

  上文就是对于刑事案件中的公安侦查阶段时我们对期限的规定了,要保证我们能够顺利处理这些案件,我们就必须要了解这些期限的规定,不要到时候在这部分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