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有最终裁决权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2019-01-22 09:38:06 励石律师事务所

  行政机关并不是能够裁决所有案件的,只有一些法律明确规定了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才对其拥有裁决权。励石重庆行政诉讼律师下面就来给大家说说这些具体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1、商标法规定,对最初审查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对方和申请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如果当事人拒绝接受申请,可以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作出最终裁定,并书面通知对方和申请人。

  2、专利法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申请人撤销实用新型审查专利权和设计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3、示范和示范法规定,如果集会,游行或示威的负责人对主管当局不许可的决定不服,可以在同一级别的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收到决定的日期,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

  以上三种行政行为是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的,能够由行政机关来实施最终裁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