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能力应符合什么性质?

2019-04-04 10:30:11 励石律师事务所

  在进行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时,是需要很多的证据来证明案件的事实的。而且对于所用的证据其能力也得符合一定的性质才行。励石重庆行政诉讼律师接下来就来给大家说说性质诉讼中的证据能力应符合什么性质。

  1、合法性。

  最终确定的证据必须由法律实体通过法律程序和法律手段以及法定形式获得;

  2、客观性。

  可以最终确定的证据必须是一个不依赖于人的意愿的真实情况。对于行政诉讼的证据,这种真实情况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规范性文件;

  3、关联性。

  可以最终确定的证据必须与案件的事实有关 - 具体的争议行政行为以及该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和规范性文件。

  只有满足以上性质的证据,才能够真正用于行政诉讼案件中,因为这样的证据才是真实有效的,能够帮助推动案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