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辩护?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又有哪些呢?

2020-06-30 14:40:22 励石律所

  刑事诉讼中要是没有律师来帮助嫌疑人辩护,就无法争取到轻判或是缓刑等等的机会,为了自己好大部分嫌疑人都会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进行辩护,那么,刑事诉讼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网友咨询:想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进行辩护,刑事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重庆励石律师事务所石东明律师解答:

  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辩护基于法定的辩护权而产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的——种基本的诉讼职能。没有控诉就没有辩护,只有当被告人被控告之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才能进行辩护。

  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

  2、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提出辩护意见权。

  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8、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9、拒绝辩护权。

  10、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

  11、辩护人在合法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石东明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律师法》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作为辩护人的要求:

  1、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只承担辩护职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一般不能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

  2、辩护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不同于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的关系。辩护律师参与诉讼是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而不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

  3、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所维护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权益。因此辩护人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而不能为其当事人谋取非法利益,更不得教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进行其他妨碍诉讼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