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罚

2017-11-02 15:40:29 励石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种人的法律惩罚当然也是特别重的。今天我们重庆行政诉讼律师就来和大家说说这方面的知识吧。

  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逃脱的各方应对逃跑负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表明,对方 也是错误的,可以减轻责任。 “责任”一词是指民事责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律。法律将责任定义为过失责任的推定。由于双方逃脱事故现场被摧毁, 交通管制部门难以确定事故的责任,首先假设有故障,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有证据表明对方有过失可以减轻责任,也是 增加了举证责任的逃税。

  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交通事故逃跑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汽车驾驶执照,不得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执照。 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的行政处罚,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的大小如何,都将被吊销驾驶执照,无法再次获得。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了交通事故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交通事故逃跑或有其他特殊情况,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监禁交通事故七年以上监禁情节恶化,刑法也将提供较重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后逃离法律,受害人离开现场后事故隐藏或遗弃,导致受害人不能得到救济和死亡或严重残疾,犯罪或故意伤害罪行定罪“,逃犯死亡造成的交通事故法定最高刑罚为十五年,故意杀人罪是最高刑罚判死刑。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处理,怎么可以逃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