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丢失寄件的物品该怎么办

2017-11-15 13:52:23 励石律师事务所

  双十一刚刚过去,许多剁手族购买的东西还在运输的路上,但是有的却被快递公司丢失了,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今天我们重庆合同纠纷律师就来跟大家说说应该怎么办。

  货运代理人填写好快递单并交付快递费后,应当制定货物运输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即托运人承担运费的义务, 快递公司有义务安全到达快递员。 快递公司将发送丢失的物品,显然快递公司没有做相应的托管义务,发件人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快递公司通常是通过在运单上打印保险单的条款,参考邮政通用业务赔偿限额的规定,赔偿最多不超过三次运费的无保证物品成本。货物运输合同的条款是限制承运人责任的典型条款和条件。保险合同的条款是否适用于法院,应经过审查。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格式条款一方应当提醒和说明合同中的免责和限制条款,否则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无效。而且,在现实生活中,物品的价值远远超出了运费,而快递业务不属于邮政业务,不能适用《邮政法》第47条规定的邮政一般业务的赔偿限额,应当赔偿损失适用于我们的《合同法》有关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的赔偿。因此,发件人可以根据实际价值要求赔偿,但是需要收集证据来证明发件物品的实际价值。

  以上就是快递公司丢失了寄件的物品应该怎么办的相关知识了,我们平时可以多了解一下有关这方面的法律常识,这样我们才能够面对问题第一时间找到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