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与书面合同的差别

2017-12-08 13:38:40 励石律师事务所

  现在我们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很多的东西都开始向这方面靠齐,电子合同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但是我们的电子合同就等同于书面合同吗?今天我们重庆合同纠纷律师就来跟大家说说它们两者之间的差别吧。

  以证据为依据的法院案件,以有效形式的电子合同,不一定是有效性或证明力的证据,证据形式的有效性和证据的有效性不能完全一致。这主要是因为电子文档或数据信息文本容易被删除而不易找到。虽然电子合同是书面合同,但不能等同于书面证据。

  具体来说,电子文档的缺点主要表现在:第一是认证问题,即与发件人相关的电子文本(文本归属问题),表明他认识到内容,愿意对文档负责;二是原始问题众所周知,电子环境中几乎没有原始文件。所以问题即将到来。即使可以联系起来,我们又怎么能证明你现在提交给法庭的文本是我原来寄给你们的,还是我们两个寄给你们的?

  在传统的书面环境下,第一个问题是通过签名和盖章来实现的; 二是通过原有的保存。

  在电子环境中,第一个问题是通过电子签名,第二个是通过加密,第三方传输存储等技术手段。

  应该说,我国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及其电子证据效力规则还没有形成。 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实施和应用。

  以上就是关于我们的电子合同与书面合同之间的差别了,在很大的程度上,我们的书面合同这个形式还是不会被淘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