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有哪些?

2017-12-18 14:05:40 励石律师事务所

  平时我们在签项目或者一个单子的时候都会需要签合同,相信大家对于这一块是很了解的,但是大家知道合同的法定解除的条件有哪些吗?重庆合同纠纷律师根据法律知识给大家说说这方面的相关知识。

  1.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达到合同的目的

  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除。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取消权解除合同关系。

  2.在执行期届满之前,当事方之一明确规定或以自己的条件表明其不履行其主要义务,这是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为违约,包括明示违约和隐含违约。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首先要求债务人有过错,其次是拒绝非法行为(无合法理由),三是履行自己的能力。

  3.迟延履行其中一方主要义务的,在提醒后合理时间内未履行

  这是债务人拖延的表现。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图,当履约期在合同的内容中并不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之后履行,合同的目的也不是击败。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相反,债权人应该向债务人发出表现提醒,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其中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的目的

  对于一些合同来说,绩效期间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合同的目的就不能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撤销合同。如果其他违约导致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情况也是如此。

  以上就是励石律师事务所给大家总结的合同法定解除条件的相关知识了,我们在这方面平时就要多去了解,这样我们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才知道怎样去合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