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超过时效怎么办?

2018-09-20 10:29:45 励石律师事务所

  在进行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时,我们有时会遇到这么一种情况:超过了行政诉讼时效。面对这种情况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励石重庆行政诉讼律师下面就这一问题来为大家进行解答。

  1.行政诉讼时效是消灭时效。

  在时效期限届满后,法律后果是取消权利人应享有的胜诉权,即权利人丧失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

  2.行政诉讼时效消除胜诉权,但不消除起诉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153条,如果权利人在诉讼时效之后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仍然会接受,并且不得使该法令失效。因为人民法院只能在接受诉讼时查明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过期。当然,如果人民法院已经承认它没有中止,中断或延长诉讼请求,它将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人民法院认定权利人有正当理由,则应依法确定诉讼时效暂停,中断或延长,以保护权利人的权利。

  3.行政诉讼时限届满并未消除实质性权利

  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到期将导致权利人获胜的权利消失,人民法院将不再强制实施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依据民事法律关系享有的民事权利(物权)仍然存在。因此,如果债务人在诉讼时效期满后自愿履行对权利人的义务,权利人仍有权接受。不受时效限制(民法通则第138条)。此外,根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债务人在自愿履行义务后,以诉讼时效为由悔改,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实质性权利本身已因其他原因而被消除,履行义务的义务人可以不当得利的理由要求返还。

  对于行政诉讼超过时效的情况我们在上文进行了简单的讲解,如果你想要保证处理好这一问题的话,就必须要明白这些相关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