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企业依法应诉前高管索赔81万多元案

2017-10-19 16:57:19 励石律师事务所

  2010年8月,某企业前高管离职后在律师代理下向企业索要工资97500元、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以及补偿一年的工资18万元(税后)、股份分红30万元等总计81万多元,石律师代理企业依法应诉,终审法院判决企业只支付其拖欠前高管的工资5万多元,前高管的其他70多万元的请求法院均未支持;②代理公民告赢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并获得补偿案:2008年9月21日,一公民在上班时因违章搭载亲属引发交通事故受伤(一处八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在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人向其赔偿了17.2万元后,其他高级律师、律师代理其要求经开区管委会认定其受伤性质为工伤,管委会认定其受伤性质不属工伤,其他高级律师、律师继续代理其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重庆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管委会的决定,即其受伤性质不属工伤。该公民慕名找石律师代理其起诉撤销管委会的决定(实质上也是市政府的复议决定),经过石律师的精心代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了管委会的决定(实质上也是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企业不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后来企业觉得胜诉无望,终于补偿了该公民近10万元费用并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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