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命案

2017-10-24 15:50:13 励石律师事务所

  1997年4月的一天,石律师长寿农村老家的远房亲戚急匆匆来到其家,告诉石律师:其子被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不少人告诉他,要想保儿子的命,少则需7—8万元,多则数十万元。作为一个靠种庄稼为生的农民,他根本没有钱。听他讲述了案情后,石律师以一位执业律师应有的职业责任感,收了他借来的1000元(含差旅费)后急速会见了其子,之后火速赶到位于成都市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阅卷,然后针对本案的多处疑点写了数千字的辩护词。然后,将辩护词寄给了合议庭的每位法官(本案未开庭审理)。经过漫长的等待,终于等来了改判的判决(改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虽然有遗憾【如果严格执行法律,应改判为“盗窃罪”(抢劫罪不成立)——最高刑期应为无期徒刑】,但终于在石律师的努力下将命保到了(注:两年后,其被依法改为无期徒刑,再过几年后,其被减刑为十多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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